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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五届中国兵工学会青年科技奖和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6-24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兵器科技领域的青年学术带头人,表彰奖励在我国国防建设、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国防事业和兵器科技的繁荣发展作出新贡献,从即日起启动第十五届中国兵工学会青年科技奖评选和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兵器和国防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兵器和国防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被推荐人必须是中国兵工学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学会原则上可推荐1-2名候选人。曾获得中国兵工学会往届青年科技奖并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年龄等条件,可直接推荐位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侯评人(直接参与候选人推荐),名额不受限制。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委员会或地方学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执行《中国兵工学会青年科技奖条例》和《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要求,保证推荐质量,将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凡通过中国兵工学会推荐为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不得再从其他渠道上报。

  四、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请参阅《中国兵工学会青年科技奖条例》。我会将从获得本届中国兵工学会青年科技奖及历届获奖者中符合条件的获奖人中择优推荐3~4名人选上报中国科协参加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

  五、上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第十五届中国兵工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与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共用)一式五份,第十五届中国兵工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介一份。

  (二)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内容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回,需要退回材料请注明。

  注:请勿另附封面,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各专委会、地方学会在上报材料时请附推荐意见函。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中的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由中国兵工学会填写。请各单位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和电子版报送中国兵工学会学术与组织管理部(逾期不接收上报材料)。

  (四)相关文件《中国兵工学会青年科技奖条例》请从中国兵工学会网站(www.cos.org.cn)下载;《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请从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中国兵工学会

  联 系 人:乔丽  孙岩

  电    话:13552819070  13811445562

  校科协

  联系人:顾晨雪

  联系电话:689120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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